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我部(办)拟面向广东省公开选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广东省范围内实施公务员法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符合选调条件的男性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不含聘用制公务员以及三水区各镇(街道)服务期未满5年的镇(街道)公务员。
(二)职位要求
选调 职位 | 人数 | 年龄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其他条件 |
科员 | 2人 | 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专业不限 | 1.中共党员; 2.熟悉组织人事、编制管理等工作; 3.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和综合协调能力。 |
(三)其他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
2.已办理公务员登记手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正在试用期的;
2.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与本部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5.其他不宜在党委部门工作情形的。
二、选调程序安排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考察、确定拟选调对象、体检、公示、办理转任手续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件报名的方式。报名者需提供以下资料:
1.《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工作期间本人负责撰写的材料一份(题材不限);
3.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3日—9月5日。现场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邮件报名者将上述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709651947@qq.com,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区委组织部选调+姓名”。
报名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三路139号区委区政府大楼7楼707室。
联系电话:0757-87713924,87761913。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的对象和条件,对每位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三)考试
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笔试成绩合格者,从中依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综合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和体检
从通过审核比对且笔试、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通过面谈、实地调查了解、查阅档案材料等方式,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对拟体检对象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考察、体检合格的,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选调对象,并在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六)录用
公示期满符合选调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三、其它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项。
(二)原则上,拟选调对象的行政级别调至本单位后按相关规定确定。
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
201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