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新同学:
首先,祝贺你考入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为顺利办理入学手续,请你仔细阅读以下入学须知:
一、报到日期:2017年10月7日(不得提前报到)
二、报到地点: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阳大道58号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三、报到时需携带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团员证。
浙江省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转至“中共浙江理工大学委员会组织部”,非浙江省的学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至“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团员组织关系(团员证)均转至“共青团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委员会”。
3、户口迁移证。
根据浙江省户籍管理政策,户口迁移采取自愿原则(公安机关提倡和鼓励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不迁移户口)。户口迁移统一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办理。户口不迁入学校的学生,报到时须提交填写好的户口不迁申请表(另附表),大学期间不能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户口迁入学院的学生,中途户口不得迁出。户口迁移证须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并加盖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籍贯与出生地须填写至县(市、区),否则无法接收。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须与参加高考所用的一致;如不一致的,须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凡在迁出地办过居民身份证的,请随身携带身份证;未办或遗失身份证的由原迁出地公安机关出具未办或遗失证明,并写明身份证编码(未编码的,须在当地公安机关编码),否则,户口无法报入。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
区百官街道。
4、照片及身份证复印件。
准备一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6张、身份证复印件备用。
5、其他。
如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要求学生本人自带档案的,新生报到时须携带本人档案,于报到后第一周内上交学院招生与就业办公室,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拆封。
四、需缴费用: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核准的标准收费(见后页“2017级新生缴费须知”),请根据要求办理缴费手续。教材费暂不缴纳,待来校
报到后,根据各专业实际情况由班级统一收取和缴纳。
五、医疗保险:全院学生医疗保险将在上虞参保,新生报到时须一次性缴纳四年
就读期间的医疗保险费用400元(建筑学500元)(上虞大学生医保的筹资标准
为每人每年58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财政补贴每人每年480元)。
六、床上用品:考虑到公寓标准化管理的需要,学校对学生床上用品进行公开招标,产品质量有保证。每套价格380元,包括:被套、床单、枕套(称三件套)
各1件,2.5公斤盖棉胎(加盖棉胎套)、2.5公斤垫棉胎(加垫棉胎套)、枕芯、蚊帐、帐钩、竹凉席、牛津包各1件。学生到校后自愿购买。为了你的健康,自带、自购床上用品请注意产品质量。对在校园周边和上门推销的,请谨慎购买。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学校将对学生自带自购床上用品的信息进行登记。
七、新生因故不能按时入学报到的,应事先书面并附相关证明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周。未经请假或逾期2周未报到者,除因不
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八、为更好地帮助你规划学涯和职业生涯,请你在家长的指导下尽早开始考虑学业规划、升学或职业目标,完成职业生涯规划调查表(后附),合理安排假
期,以最充分的心理准备和最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大学生活。
九、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学院设有以励志奖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方式构成的全方位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或到校后凭当地(街道或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向银行申请国家贴息助学贷款。
十、温馨提醒:
1、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有关规定,新生入学乘坐火车者,可凭“录取通知书”
在当地火车站购买半价学生票。
2、10月7日8:30~16:30,学院将在火车绍兴东站(原上虞北站)(G、D型)、火车上虞站(T、K型)、上虞汽车西站等新生到站相对集中的站点安排接站,在接站时间段内出站找到学院接待点(举牌)后统一坐校车前往学校。家长自驾车请使用导航至绍兴市上虞区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滨海新城北收费站下高速至康阳大道58号)。为做好新生接待工作,请各位新生在规定的报到日期内报到。
3、谨防不法分子假冒学院名义的诈骗行为。学生及家长如遇要求紧急汇款等异常情况,请及时与学院联系、核实,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4、咨询电话(9月20日至10月7日9:00—16:00):0575-82001777(招生办)。
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学院网址:http://www.ky.zstu.edu.cn
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