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州市信访局拟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信访局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1个。
二、选调范围和对象
在广东省范围内党政机关或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具有公务员身份、副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的现职干部。
三、选调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专业、学历、年龄
法学专业(专业代码:A0301、B030101)或文学专业(A0501、B050101),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计算到2017年8月30日)。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基层信访工作或法院、检察院、律师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非广州市户口人员须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
四、报名办法
(一)填写《广州市信访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及其它材料(奖励和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等)的复印件(所有材料请用A4规格纸张)交换或以邮件快递方式寄广州市信访局办公室(地址:广州市东风西路159号,邮编:510170),并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以下信箱:xfj@gz.gov.cn,联系人:陈林耿,联系电话:81268516。
(二)报名时间: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9月8日截止(邮件快递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部门、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和受过纪律处分的;正在试用期或具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其它情形,不接受报名。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其参加面试。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恕不另行通知。
(二)面试。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择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三)体检。面试合格后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资格。
(四)组织考察。向体检合格者所在单位发出考察函,在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调出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的,取消考察资格),由我局派出考察组前往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
(五)确定选调人选。按面试成绩、体检和组织考察情况,由我局研究决定人选。
(六)按规定进行公示并办理转任手续。
六、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广州市信访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州市信访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