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2017年洛阳市市直学校(幼儿园)考试招录教师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考核和资格复查(考核和资格复查人员名单见附件)。考核和资格复查有关事宜如下:
一、 考核和资格复查时间:
2017年8月30日—8月3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3:00至6:00。
二、 考核和资格复查地点:
洛阳市教育局二楼西会议室(西工区凯旋东路51号原市委院)。
三、考核和资格复查提交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
4.就业报到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
5.个人人事档案。
四、按照《2017年洛阳市市直学校(幼儿园)考试招录教师实施方案》的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取消录取资格,体检合格人员务必按规定参加考核和资格复查,凡未按规定参加考核和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需调档函的,速到市教育局人事科105室开具。
五、考核和资格复查结果及其他相关事宜将于9月4日通过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aly.lss.gov.cn/“快速导航”栏目下“人力资源市场”专栏“最新动态”查看)和洛阳教育城域网(http://www.lyenet.org/)网上发布的形式予以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请考生届时务必登陆查询。凡因未及时登陆查询造成的不良后果,考生自负。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洛阳市教育局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