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可持续、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教师45名,城区幼儿园教师5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确保招聘教师质量。
二、招聘范围、岗位和名额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教师45名,城区幼儿园教师50名(具体见附件:招聘学科及名额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4、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年龄条件
应聘乡镇教师人员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城区幼儿园教师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条件
应聘高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应聘初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应聘小学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师范类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应聘幼儿园教师的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中等幼儿师范类及以上幼教或学前教育专业学历,且具有幼教教师资格证;
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应与申报学科一致,其中应聘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的,要求所学专业与申报学科一致。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在编教师和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5、参加我县2017年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考试已通过体检和考察的人员。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工作分为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公示与聘用等几个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媒体、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范围、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天。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本人须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6张。2017年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否则试用期满考核视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报名地点: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
每人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多报者无效。招聘人数与报名登记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原则上为1:3),相应核减招聘职位。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服务证书或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盖公章),逾期不再受理。
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是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相应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的退役士兵。
(三)笔试
笔试异地命题、异地评卷。笔试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心理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教学技能、新课程理念、教师专业标准等方面基本的教师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笔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符合加分条件人员笔试成绩等于笔试原始成绩加10分。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可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异地命题,聘用异地考官。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学科知识、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教师基本素养。面试采用试讲办法进行,每人提前备课15分钟,试讲不超过15分钟。
试讲教材:应聘高中教师职位的,试讲内容为高中二年级(上册)现行相应学科教材;应聘中学教师职位的,试讲内容为中学八年级(上册)现行相应学科教材[中学化学试讲内容为九年级(上册)现行教材];应聘小学教师职位的,试讲内容为小学四年级(上册)现行相应学科教材,应聘幼儿园教师的,试讲内容为幼儿园大班现行教材。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进入下一程序。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聘用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遇最后一名总分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进入下一程序)。体检参照《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考察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进行。主要是对考生的政治表现、学习、工作等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现象进行审查,同时对考生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报名者凡在规定的时间未参加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对通过面试、体检、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有关人事手续。
新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同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者在聘用单位需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否则,不予办理人事转移手续。聘用前须签订《淅川县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服务协议书》。
五、纪律与监督
(一)凡参与本次公开招聘活动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一律实行回避制度。
(二)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求,对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有关具体事宜均在淅川县人民政府网站、淅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县政府、县人社局公告栏发布公告。在此期间,请报考人员关注上述网站及公告栏,并保持通讯畅通,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凡在招聘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取消考试、聘用的资格,并将其违纪、违规事实记入事业单位聘用考试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377-69235293 69235295
淅川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