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石家庄市农村金融业务发展,更好适应日趋激烈的金融竞争环境,按照各县级行社(农商行)的实际需求,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选用一批劳务派遣工,具体内容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选用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用的原则;
(三)依法合规、委托办理的原则;
(四)全面考核,笔、面试相结合原则。
二、用工岗位及要求
此次选用劳务派遣工岗位包括辛集市、晋州市、深泽县、无极县等18家县级行社业务岗位劳务派遣工共计631人。各岗位用工人数及要求详见《附件一:2017年石家庄市农村信用社县级行社劳务派遣用工计划》。经选用合格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建立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到农村信用社系统的基层营业网点工作。
三、选用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 身心健康、仪表端庄,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方针政策,热爱农村金融事业,认同信用社企业文化,具有较强的责任心、良好的职业操守及服务意识。
(四) 学历及年龄要求
选用的派遣工,应具备全日制普通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山区行社(非城区网点)及其他行社的偏远网点可选用全日制普通类大学专科学历,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全日制大专及本科考生年龄须在25周岁及以下(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报考年龄须在28周岁及以下(1989年 1月 1 日(含)后出生);
(五) 具体申报岗位专业要求如下:
经济学(门类)、金融学(类)、财务管理、会计学、计算机(类),统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和电子商务专业。对法学、人力资源管理、汉语言文学专业派遣工的选用,严格控制在选用总人数的10%以内。
(六)报考条件参考
本次劳务派遣工将全部安排在基层营业网点工作。基层营业网点地处乡镇,工作、生活条件艰苦,望广大考生有充分的心理准备。所选用考生入职后三年内不得跨网点调动,五年内不得跨县调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未满18周岁的;
2、 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的;
3、 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4、 因工作失误或经济案件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5、 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或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本人及父母、配偶在农村信用社(农商行)有不良贷款或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形成不良未偿还的;
6、 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7、 有赌博、吸毒、嫖娼等不良行为的;
8、 受刑事、党纪和行政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收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9、 有其他不适合做金融工作的行为或特征的。
四、选聘程序
(一)公告及报名
本次选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公告开始时间为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8月31日,网上报名自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8月31日18:00,过期不再受理。报名网址: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参加报名考生须如实填写自己的基本信息,对本人在网上提交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须与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须用考生本人真实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号注册,设置“用户名、口令”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用户名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口令可修改,二者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按《报名表》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内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报名系统将自动拒绝。考生完成《报名表》填写后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是不能修改的(一般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未通过审核的,可根据提示原因修改信息或报考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信息和报考岗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时进行,工作人员将随时在后台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公布有关审核通过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缴费
凡在网上通过初审的考生,缴纳考务费用150元(各县级行社为第三方招聘公司代收)。
缴费时间:
2017年8月30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017年8月3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017年9月1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
缴费地点:
各单位缴费地点请查看《附件二》;
缴费时,考生要同时提交以下资料,以备资格复审:
1、 报名网站下载的《报名表》一份;
2、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 户口页本人及父母、配偶页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 学信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带有二维码的格式)打印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6、 国外学历须提供毕业证原件、教育学历认证相关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相关原件在现场审核一致后即刻返还,复印件留存以备复审使用,恕不退还。
本次报名缴费仅限到报名所在地网点进行现场缴费,不提供其他缴费形式,请广大考生防止诈骗信息。
(四)笔试及资格复审
如期完成缴费和确认资料提交的考生,请于2017年9月2日12:00至2017年9月3日8:30之前,登陆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确认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以及考试使用的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其他文具和物品不允许带入考场。
笔试为2017年9月3日,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时间为90分钟,笔试内容为经济、金融类相关基础知识及综合能力测试,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通过网页、论坛、微博、短信等方式发布有关此次考试培训班、考试题库等信息,均与招聘方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根据用工计划和笔试成绩,分不同行社及不同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如出现复审不合格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结果和是否进入面试可在2017年9月7日后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
(五)面试
通过笔试并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于2017年9月8日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通知单》,按照具体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结果当天张榜公开,并随后通过人事考试网公布,或者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期间将实行全天的考场封闭和通讯管制,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按报考岗位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考生(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如出现并列的,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接到体检通知后携本人征信报告交县级行社)。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七)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在各县级行社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用人员准考证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及所报考岗位,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将对拟选用人员是否存在不得报考条件进行核实。
(八)试用上岗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有关合同。各县级行社依据有关规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本次劳务派遣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拟选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岗前培训,试用期满经考试、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劳务派遣公司。考核合格者连续工作满2年且表现优秀者可通过考试、考核转录为合同制员工。
五、其他事项
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缴费、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人员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上岗使用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为保证选用过程的公正性和规范性,本次选用工作委托专业第三方招聘机构组织实施。
考生选用期间请注意随时关注河北人事考试网相关信息,并时刻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咨询电话:13111513679;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