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招聘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合格, 拟择优选聘刘川等5名同志到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现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7年8月28日至9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8230826 0831—8234642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都长街82号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644000)
特此公示!
宜宾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