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合格人员按照《2017年偃师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规定,进行考察和资格复查。考察和资格复查人员名单见附件2。
考察和资格复查有关事宜如下:
一、考察和资格复查时间:8月31日-9月4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二、考察和资格复查地点:偃师市教育局(兴隆街39号)一楼档案室。
三、考察和资格复查提交材料:
1.偃师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附件1)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就业报到证原件及1份复印件(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
6.个人人事档案。
四、按照《2017年偃师市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的要求,凡未按规定参加考察和资格复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点击:下载附件1-2.zip
1.偃师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
2.2017年偃师市公开招聘教师考察和资格复查人员名单
偃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偃 师 市 教 育 局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