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易门县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六十三次常务会议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招聘交通协管员70名。
(一)从交警大队现在岗交通协管员中择优聘用60名。
(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限男性)。
三、岗位职责。
(一)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二)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
(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四)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
(五)接受群众求助;
(六)开展机动车及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完成聘用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从易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现在岗交通协管员中择优聘用60名。交警大队现在岗的65名交通协管员,统一参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命题的笔试考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前60名人员进行择优聘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落聘者,大队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二)向社会招考10人。
1、招聘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②热爱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③易门县户籍;
④具有高中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⑤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2年7月1日至1994年6月30日内出生),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均在1.0以上,身体健康,无残疾、形体缺陷,无重听、色盲等。
2、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11日至2012年7月13日上午8:20—11:2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龙泉镇象山路16号),联系电话:4967669。
(3)报名办法: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报名。报名时交报名及考务费100元,进入面试者另交面试考务费50元。
(4)由县监察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5)考生于2012年8月3日下午到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3、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
①笔试
笔试考试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题,内容以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主,不指定考试用书,考试方式为闭卷,考试时长为120分钟,分值100分。考试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当中,公共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分值占60分。岗位专业知识占40分,其中:交通秩序、交通事故、车管业务、法医知识各10分。
笔试时间为2012年8月4日上午8:30至10:30,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②面试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2进入面试,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政审。
根据笔试、面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聘用及管理
(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二)所聘人员实行聘用管理,聘用合同三年一签,试用期为三个月,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商定,所聘用的人员须到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三)劳动报酬:所聘人员劳动报酬为每月1800元(含五大保险),保险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六、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工作在监察、保密等部门的直接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七、未尽事宜由易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易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