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佛山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选调1名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现将选调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科员1名(男性)。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中共党员;
(二)综合素质好、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为医学类专业,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操作和双学位者优先。
专业目录详见《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五)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聘任制公务员),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试用期满且任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以上等次;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正在试用期的;
2.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与本办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4.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按要求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户口簿、工作证、《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年度考核登记表》及《佛山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等材料扫描件、近期免冠红底电子照片。以上材料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报佛山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fsswbjb@foshan.gov.cn)。报名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25日。报名材料名称统一为“市委保健办选调+姓名(例:市委保健办选调+张三)”
(二)资格审核。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我办将比照人员素质能力和人岗匹配情况择优筛选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审核情况,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其余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一门,内容为综合文字能力测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依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集中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视情况依次递补。
(五)考察。按规定对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和考察。如政治审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及不接受前往考察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体检合格后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对拟选调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转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转任后身份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三)报名联系和咨询电话(上班时间):佛山市委保健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83360058,83356316。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