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我院对报名人员进行了资格审核,共有12人符合选调条件,现将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我院不再另行通知。笔试、面试、体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
1、人员名单
邓伟兵、张斌、梁红灿、孙林山。
2、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上午9:00-11:00。
地点: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及形式
主要考察考生综合材料组织撰写的能力。考试形式为闭卷。
4、要求
①请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进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并将身份证放在桌面。开考30分钟后不得入场,不得提前交卷。
②请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将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一旦发现作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③请考生携带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
④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单位,不得做其他标记;监考员宣布考试开始后进行答题。
⑤监考员宣布考试结束后,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答题纸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带出考场。
二、面试
1、人员名单
邓伟兵、张斌、梁红灿、孙林山、钟挺良、莫志鹏、林仁专、陈鑫、郭忠发、邓肇聪、麦伟杰、吴少佳。
2、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9月12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
地点:面试考场为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六楼会议室。另设置七楼会议室为待考室,请考生于14:30在待考室集中。
3、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举止仪表等。
4、面试要求
①考生在9月12日(星期二)下午14:30,凭身份证到我院七楼会议室集中签到,参加面试抽签。超过时间未到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②考生签到后,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纪律要求,同时将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等统一保管。
③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考场面试。
④考生进入面试室后,须向考官说明本人面试顺序号,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违者面试按零分处理。
⑤考生须以普通话回答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仔细听取考官提问,未听清或有疑问时,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但不得要求考官对试题进行说明解释。每位考生答题时间为10分钟,答题时间从考官念完题目开始计时,每面试完一道题,考生应告知考官“答题完毕”。
⑥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考生带回待考室,考生可领取本人物品离开法院。
三、体能测试
1、人员名单
根据面试成绩,按与法警支队法警职位选调名额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体能测试人选)。
2、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9月13日(星期三)上午9:30。
地点:西江体育场。
3、体能测试内容
男子1000米跑,4分钟以内成绩为合格。
4、体能测试要求
①请考生考前注意休息,以良好的精神、体能状况参加测试。
②体能测试由我院司法警察支队负责组织,请考生在考试当天按照司法警察支队的具体要求进行测试。
四、其他事宜
1、我院将根据面试成绩,于考试当天电话通知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请考生留意,保持电话畅通。
2、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由我院划定,考试总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将不会列为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3、我院将统计考生笔试、面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将最终入围考察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肇庆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
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