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依据
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器械行业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聘任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专[2007]283号)。
二、试题题型和答题要求
各科目考试题型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计算器(免套、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各科试卷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考生必须持有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严禁将电子通讯设备、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仔细阅读试卷和答题卡首页的“作答须知”或“注意事项”,按要求在相应的位置涂写规定的信息和作答。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否则,影响考试和阅卷的,后果由应试人员自负,如涉及违纪违规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三、获得证书(成绩证明)条件
加省医疗器械行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参加医疗器械行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相应资格证书。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16〕71号文件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5元。考生的缴款票据,在考试当日到考点指定教室领取或由监考人员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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