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和台州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市从9月下旬开始开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
二、教师资格认定程序、时间安排
程序 |
时间 |
对象 |
说 明 |
网上 申报 |
9月21日至 9月29日 (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 |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者)人员 |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 注: (1)网上申报时,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如因地址不详或不实,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2)申请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在“档案号”一栏写明“幼儿已婚(或幼儿未婚)” (3) 怀孕者,建议选择明年申请(详见“体检”说明) |
现场 确认 |
10月10日- 10月12日 (8:00-11:30 14:00-17:00) |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者)人员 |
带齐申请材料(见下),到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三楼330号(职业资格资质综合窗口)办理审核手续 |
体检 |
10月16日6:30 |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已在网上申报的人员 |
空腹,带体检费、与网上报名相同照片1张到指定 医院体检(现场确认时通知)。复检者按体检中心规定时间参加复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怀孕者,建议选择明年申请,不建议怀孕参加体检,申请人坚持要参加胸透等所有项目体检的,须充分征求家人和医生意见,告知体检负责人,并按医院规定办) |
审批 公示 |
10月28日后 |
经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拟认定人员名单在临海教育网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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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 |
11月8日后 快递寄达 |
网上申报时,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如因地址不详或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
三、申请对象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户口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在临海市的人员,以及户口不在临海市,但人事档案挂靠临海市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均可向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临海市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017年下半年临海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流程
1、网上申报 (供参考,以网上报名时教师资格认定流程指令提示为准)
特别说明: 怀孕者,建议选择明年申请(详见“体检”说明)。
(1)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于9月21日至9月29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网站首页右侧“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注册”,进入资格认定申报系统。
(2)网上注册---阅读“申报人必读”,并接受网上申报协议:“已阅读并完全同意”---下一步……;
(3)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详细身份信息(“毕业学校”的填写以毕业证书中所盖公章学校的名称为准,“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 申请幼儿教师资格证的,在“档案号”一栏写明“幼儿已婚(或幼儿未婚)”
(4)选择认定机构。临海户籍或人事档案在临海的申请人须严格按规定, 选择相应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如下):
申请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临海市教育局;
申请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选台州市教育局
(5)选择现场确认点-----临海市教育局;
(6)仔细阅读注意事项;
(7)上传照片。上传与办证(现场确认时交到认定机构)相同的正规证件照(照片文件类型为.jpg,例zhaopian.jpg,规格为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照片必须清晰、完整,近期正面半身免冠黑白或彩色证件照,不得上传自拍照);
(8)打印申请材料。点击页面右侧的“在线打印”或“下载打印”申请材料,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名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要求复印成一张a3纸正反面,一式二份)。“思想品德鉴定表”一式一份。
申请人填写信息和上传照片出现不一致情况,或通讯地址不详、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申请人注册成功后,须妥善保管报名时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等。
2、提交申请材料、现场确认
所有申请人于10月10日至10月12日,带申请材料到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三楼330号(职业资格资质综合窗口)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1份、学历证书、全国统考合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人事档案证明、近期正面免冠二寸黑白或彩色证件照4张等(详见公告“四、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3、体检
10月16日早晨6:30,空腹,带体检费及与网上报名相同的照片1张,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现场确认后通知申请人,体检表由医院提供),复检者按体检中心规定时间参加复检,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δ(怀孕者,建议选择明年申请,不建议怀孕参加体检,申请人坚持要参加胸透等所有项目体检的,须充分征求家人和医生意见,告知体检负责人,并按医院规定办)
4、认定机构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是否准予认定的结论。
5、公示、公布认定结果、打印证书
拟认定人员名单于10月28日后公示于临海教育网,公示期满一周后,由本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向上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报批,获批准后在临海教育网公布认定结果并打印证书。
6、证书送达
11月8日始,通过认定的人员,由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网上申报时所填写的详实地址,将教师资格证书寄送给申请人。
(网上申报时,通讯地址必须填写快递能寄到的详细地址,如因地址不详或不实,教师资格证无法寄达,责任自负)。
临海市教师资格认定咨询地点和电话如下:
10月10-12日咨询临海市政府办事大厅三楼330号(职业资格资质综合窗口)85309560
其余时间咨询临海市高埠路2号市教育局四楼8531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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