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改革工作需要,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面向全市公开招考选调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名额
综合管理类: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2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具有综合文稿岗位及相关岗位工作2年以上经验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调。
(三)具有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四)现任综合管理类正科级及以下职务。
(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六)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工作勤勉、任劳任怨。
(七)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或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我市聘任制公务员订立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且在首次聘任合同期限内的;
4.按照有关规定,干部在任职试用期内及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调动的情况。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通过邮政ems邮寄材料报名(不接受非ems快递,不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用a4纸张);
(1)《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可在“深圳政府在线”、“深圳组工在线”、“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2)本人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3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4)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复印件;
(5)本人公开发表的文章或者主要执笔撰写的综合文稿2篇;
(6)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公务员登记表及任现职级文件复印件(可暂不提供,待考察时补交);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邮寄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市委大院辅助楼218室。联系人:颜先生138928790118;传真:88117715。
3.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9月30日截止,以报名材料邮寄邮戳为准。报名表和文字材料可先发电子邮件至szzysmsc@126.com。
4.通过资格初审的,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笔试时间为10月14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确定考察对象。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组成干部考察组赴考察对象单位进行考察。
(五)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六)办理调动手续。获准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取消选调资格,并由其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深圳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委改革办)负责解释。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