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我市从9月下旬开始开展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方式
2017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网址为:www.jszg.edu.cn。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为全国统考合格认定申请人。
二、时间安排
已取得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人员,网报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29日(每个工作日的8:30至20:00),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12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三、现场确认点
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为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5-28号职业资格综合窗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均为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一楼25-28号职业资格综合窗口。咨询电话:86103165(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夏令下午13:30-17:00冬令下午13:00-16:30)
四、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温岭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五、现场确认随带材料:
1.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的单位(人才交流中心)证明;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语文学科的需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需二乙及以上);
5.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面试都合格);
6、同一底版的近期二寸免冠证件照片4张。
7、申请人网上填报申请信息后,需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成一张a3纸一式两份),并在申请表内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上交。
8、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在职人员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人员由其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填写)。
9、体检表一份,填写好个人信息并签字确认。
10、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还需提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者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体检注意事项
1、受检者须参加体检表中所有项目的检查。
2、体检表中“既往病史”一栏需本人签字确认。
3、申请幼师资格的申请人请下载《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七、需委托办理现场认定的申请人,请下载《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并按要求填写。被委托人需带齐上述所需材料以及本人身份证。
温岭市教育局
2017年9月18日
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