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在广东省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和人数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轨道发展科科员1名、建设规划科科员1名。
二、选调条件
选调人员除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要符合以下具体要求:
(一)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已进行公务员或参公登记,不含聘任制公务员)。
(二)政治素质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身体健康,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公文写作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三)职位要求。
轨道发展科科员: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城乡规划相关专业,有2年以上城乡规划管理相关工作经验,近2年年度考核均称职或以上。
建设规划科科员: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研究生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建筑学、城乡规划、历史建筑保护工程、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等相关专业,有2年以上城乡规划建设相关工作经验,近2年年度考核均称职或以上。
(四)以上职位的年龄及工作经历要求截止到2017年9月30日;专业目录详见《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公开选调范围:1.未满试用期的;2. 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的,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和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理期限的;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没有配偶、但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报名时间截止到2017年10月16日。
2.报名地点及咨询: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15楼人事科;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联系人:王先生、林先生,联系电话:0757-82246084、83382221,传真:0757-82246084,邮政编码:528000。
3.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报名:请将所需材料扫描并打包,文件包标题统一为“佛山市国土规划局选调+姓名+选调岗位”,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发送到fsgtghjrsk@163.com,逾期将不接受。邮寄报名:通过特快专递将所需材料邮寄到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15楼人事科,报名时间以交付地邮戳为准,信封写明“选调公务员资料”。报名提交资料后请务必来电确认,10月22日仍未收到邮寄报名资料的,视为未提交。
4.报名材料:(1)《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1份、近期免冠小1寸彩照2张;(2)《公务员登记表》、近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复印件各1份;(4)个人工作经历和工作总结、个人业绩材料等。
(二)资格审核。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我局将比照人员素质能力和人岗匹配情况择优筛选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根据审核情况,将以电话的形式通知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其余报名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报名资料不予退还)。
(三)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据总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人选,集中安排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视情况可依次递补。
(五)考察。按规定对人选进行政治审查和考察。如政治审查和考察不合格,或考察人选主动放弃,或所在单位不同意调出,视情况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录用。拟选调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期满无异议,且所在单位同意调出后,按照人事调动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报考人员如存在弄虚作假或有违法违纪记录的,取消选调资格。
佛山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