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揭阳市消防队伍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根据《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精神,揭阳市公安消防局计划公开招聘政府专职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战斗员岗位53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2名。
二、招收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在部队服役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在地方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在公安消防部队或其他现役部队服役过的退伍士兵。公安消防部队退伍士兵平时表现优秀并在体能达标的基础上优先录取。
(五)年龄:灭火救援战斗员岗位年满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可适当放宽。
(六)性别:男。
(七)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持有驾驶执照:持有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2、a2以上或者部队驾驶证准驾车型为b、a(消防车辆驾驶员岗位需要)。
(八)身体条件:身高162厘米以上,体貌端正,无残疾,无重听,无色盲,无传染性疾病,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具备适应全天候参与执勤训练的身体素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三、薪酬待遇及管理
(一)享受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社保、月度绩效奖金等。
(二)按照部队规定享受带薪假期、公休假等假期。
(三)管理上参照现役中队进行日常管理。
四、招聘程序
(一)招收名额
普宁市公安消防大队下辖政府专职消防队拟招专职消防队员26名;揭东区公安消防大队下辖政府专职消防队拟招专职消防队员20名;榕城区公安消防大队下辖政府专职消防队拟招专职消防队员8名;空港经济区大队下辖政府专职消防队拟招专职消防队员1名。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9月30日。
报名方式:消防局设三个报名点:市公安消防局五楼政府专职队管理指导中心(联系人:杨警官,13580189119)、普宁市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联系人:张警官,18822924829)、揭东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联系人:赖警官,15975231949)、榕城区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联系人:曾警官,18899841703)、空港经济区大队办公室(联系人:刘班长,17336132119)。
(三)资格审查
应聘者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用人单位将电话通知应聘者进行现场体能、理论考试及体检等。
(四)考试
考试为综合素质测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
1、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和仰卧起坐。
2、笔试:笔试主要内容为文化知识、部队规章和消防基础业务理论知识等。
3、面试:面试侧重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009年11月1日公布的《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产生的空缺可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
(一)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首次聘期2年(不含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聘用人员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
揭阳市公安消防局
2017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