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4日举行的深圳市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考试已经阅卷完毕,此次考试60分以上为合格。为规范发放及领取登记程序,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时间
2012年7月18日至8月10日(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证书发放地点
深圳市考试院报名大厅审核发证窗口。
地址:福田区振华路100号深纺大厦C座二楼(深圳地铁2号线华强北站A、B出口附近)
三、证书发放范围
本次考试两门均合格人员(60分以上)及2011年9月4日考试通过一门考试(60分以上)且本次考试通过另一门考试(60分以上)的人员。
四、证书发放程序
(一)所有属本次发放范围的人员首先应于2012年7月18日至2012年8月10日期间登陆“人才中介机构业务申报系统”(网址:http://61.144.226.147:7075/accsb/)申报证书领取业务,系统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密码默认为“666666”。未申报领证信息者将无法领取证书。
操作示例:http://www.szhra.org/shownews.asp?id=470(新办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网上确认程序)
(二)申报完成后,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一张(不限底色)到深圳市考试院办理资格条件审核手续。审核合格者,予以发证;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发证。因故不能本人领取,可以委托他人代领,除提供以上证件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以及委托人手写委托书一份。
五、证书登记程序
(一)考试合格人员登陆“人才中介机构业务申报系统”查看本人证书领取信息,已审批同意的,可由执业单位申报证书登记业务。证书登记手续经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才能从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
(二)申报单位登陆“人才中介机构业务申报系统”,新增执业人员信息,保存上报后,打印《深圳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并按要求办理签章手续。操作示例: http://www.szhra.org/shownews.asp?id=485(新领人力资源市场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人员与本单位登记程序)
(三)申报单位备齐登记所需的《深圳市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登记表》(原件1份)、执业人员劳动合同或任职证明的复印件1份(验原件)及持证者的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提交市民中心行政服务大厅西厅53号窗口。窗口核对书面材料后,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四)申报材料受理后,申报单位可在系统中可查看业务办理状态,“审批同意”的,证书登记业务即办理完毕。
六、其他说明
用人单位与持证者解除聘用合同的,必须到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服务大厅受理窗口办理备案手续。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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