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师资紧缺矛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招募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小学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的批复》(武政办〔2014〕137号)精神,经研究,今年我市拟继续招募选派优秀高校毕业生到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非城关地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岗位及数量
2017年我市新城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计划招募181名志愿服务人员,服务期2学年。其中:
(1)体育岗位:小学26人,初中4人;
(2)音乐岗位:小学28人,初中5人;
(3)美术岗位:小学24人,初中2人;
(4)英语岗位:小学77人,初中5人;
(5)信息技术岗位:小学9人,初中1人。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对象须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爱岗敬业,志愿到农村学校任教;
3.身心健康,适应农村学校工作需要;
4.报考人员应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对尚未认定教师资格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考试,并应于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2016年及以前的往届毕业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内(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可放宽3周岁;
6.符合具体招募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审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校学生;
5.原工作(聘用)单位不同意报考的。
三、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2017年9月25日,在武汉人事考试网(www.whptc.org)发布招募公告及岗位一栏表。
(二)网上报名
2017年9月25-30日开展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核工作。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9月25日9:00至9月30日12: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提交个人申请(含上传照片,此后所用照片要求一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提交申请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序号,请注意留存。
2.查询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17年9月25日14:00至9月30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应聘其他岗位。应聘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的,9月30日中午12:00以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报名确认
通过网上审查的人员,应在2017年9月25日14:00至9月30日24:00期间,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时参加报名确认并按规定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通过且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打印报名表,便于后期面试资格审核。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应聘人员应于2017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3日9:00,登录武汉人事考试网下载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超过上述规定期限,无法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0月13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要求,笔试以师范通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适度测试英语、计算机水平,以及对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等知识的掌握。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7年10月下旬,由各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在测试实际教育教学能力。可采取结构化面试,也可根据岗位特点,以试讲授课、实际操作等方式测试应聘者对报考岗位的适应程度。
(一)面试考生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各岗位招募人数与参考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二)面试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七、体检
经笔试和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各岗位招募人数与参考人数1:1比例,确定拟选派志愿人员。
各区教育局组织拟选派志愿人员进行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八、公示
在各区教育局政务网站公示通过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武汉市教育局网站(www.whjyj.gov.cn)公示拟招募人员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招募选派条件并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相应资格。
九、选派到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到所在区教育局报到,签订志愿服务协议。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区教育局组织岗前集中培训。
十、志愿服务期限及待遇保障
(一)服务期限
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期为2学年,服务期满后志愿服务协议自动解除。
(二)服务期间待遇
志愿人员服务期间给予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由各区人社局参照当地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核定,从报到的当月开始按月发放;按国家有关规定,参照当地城镇职工参保办法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年度考核合格等次以上者,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每人每年发放交通补贴400元。
(三)服务期满优惠政策
对志愿服务满2学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在武汉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时,可享受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年龄放宽2岁的优惠。
十一、其他事项
(一)进入考试及以后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武汉市教育局网站(www.whjyj.gov.cn)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动态。
(二)对《武汉市2017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志愿服务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资格、条件等内容咨询,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
(二)其它咨询电话
武汉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027-65608497
附件:《武汉市2017年度招募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从事志愿服务岗位一览表》
武汉市教育局
2017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