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考生可在广东省人事考试局门户网站登陆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信息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各招聘岗位面试分数线详见附件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10月3日17时前,发送电子邮件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发送电子邮件至报考单位,报考单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3。
2.标题统一按“xxx确认参加面试,报考单位:xxx,岗位代码xxx”。
3.电子邮件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正文中注明新的联系方式。
5.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的声明》(详见附件4),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10月3日17时前发送扫描件或照片至专用邮箱。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三、现场资格复审
请考生本人携带下列资格复审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岗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可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格式详见附件5),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如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需亲笔书写承诺书:“×××承诺将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在体检后两周内或考察阶段提供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复审的地点:
广东省法官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详见附件6。
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
2017年10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10月13日,每个岗位的具体面试时间详见附件1。面试每天上午9:00开始,考生入围封闭管理的时间为上午8:30。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当天上午8:30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广东省法官学院(广州市天河区龙口东路19号悦华大厦),详见附件6。
(三)面试成绩发布
考生在面试结束后根据工作人员指引在广东省法官学院指定地点等候领取本人面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的岗位,面试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岗位,面试后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岗位计划录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二)体检
体检分两批进行,10月12日面试考生为第一批(体检时间是10月14日),10月13日面试考生为第二批(体检时间是10月15日)。请考生按照工作人员通知的具体时间在指定地点集合,统一前往医院,请考生合理安排好行程,注意休息和安全。体检费用由本单位承担。
六、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020-38352223(电话)
020-38352204(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2017年9月30日
1.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分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