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柳州市柳江区纪委派驻机构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公务员法及有关规定,柳江区纪委决定开展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柳江区纪委派驻机构职位共10名,不分设具体岗位,符合遴选条件人员均可报考。
二、遴选范围
柳江区在职在编的科级以下公务员。
三、报名条件
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自我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保密意识强;
2. 大学本科学历;
3. 年龄不超过40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资格条件
试用期满且已进行公务员登记的工作人员;乡镇公务员必须达到规定服务年限。
具有一定文字功底;熟悉法律、审计、财会工作等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 受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
2. 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按政策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但尚未服务满最低年限者;
4. 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适宜参加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选调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参加遴选的人员,应在2017年10月20日前填写《中共柳州市柳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派驻机构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到柳州市柳江区纪委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报名。报名须附学历证、身份证、相关职业资格证和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报名时需携带原件进行核对)以及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名地址:柳州市柳江区拉堡镇柳北路45号柳江区纪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772-7215534。
(二)资格审查。根据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三)面谈。由区纪委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面谈组,与报名人选进行面谈,择优确定考察对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区纪委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察合格的人选确定为拟遴选对象。
(五)确定人选。借调拟遴选对象到柳江区纪委派驻机构跟班学习一个月。学习期满后,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研究确定遴选对象,在柳州市柳江区政府门户网站、柳州市柳江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查实有问题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六)办理调动手续。按柳江区一般公务员调配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