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执业药师退费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调整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54号)要求,2017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时间由10月14日、15日,调整为11月18日、19日。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不变。
因考试时间变化不参加考试需要退费的考生,请在2017年10月20日前的工作日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和退费申请到报名点(联系方式及地址见本网站公告)递交退费申请,不接受委托退费,逾期将不再安排退费工作。
特别提醒: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2016年度已通过的科目成绩仅在2017年有效。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中心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