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广州市政府下属正局级行政执法机关,因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主任科员以下职位2名;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分局主任科员以下职位1名;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管理分局主任科员以下职位1名。
二、选调范围
广州市直、各区党政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或中直、省直驻穗机关或参公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身份(聘用制公务员除外)的现职正科级及以下人员。
三、选调条件和资格要求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熟悉国家机关工作规则,了解我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情况,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综合能力。
(三)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法学、法律、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等专业。
(四)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报名首日),2年以上公务员(含试用期)工作经历。
(五)身体健康。
(六)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七)各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有工商工作经验的在编公务员优先考虑。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司法侦查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选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必须回避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从公告发出后15个工作日以内。
(二)报名方式
填写《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并贴免冠彩色大1寸近照。将报名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身份证明材料、职务证明材料及其它材料(奖励和荣誉证书、发表文章等)的复印件(所有材料请用a4规格纸张)交换或以邮件快递方式寄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组织人事处(地址:广州市天河路112号1707室,邮编:510620),联系人:吴瑞光,联系电话:85585089。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报名资格的,通知其参加考试。
(二)考试
考试的形式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能力。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按6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的高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以笔试后通知为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局线者,不得选调。面试成绩按40%计入考试综合成绩。
(三)体检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前往指定体检医院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需于考察前提供单位同意调出函)。如考察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者,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选调
按笔试、面试成绩、组织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市工商局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并在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后,按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