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培华学院坐落于华夏文明的发祥地古都西安,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本科高校。学校前身可追溯到1928年由陕西女子职业教育促进会筹办、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西安第一女子平民职业学校”。1984年恢复成立了新中国首家专门招收女性学生,开展女性教育的普通高校“西安培华女子大学”。200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西安培华学院(男女兼收),2007年成为西部首家拥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与近4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百所高校建立友好大学关系,积极拓展发展空间。2011年以来,学校先后与西北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延安大学等高校达成校际合作协议,并在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能力提升等领域开展合作。现因学校发展需要,根据我校相关管理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校内外招聘管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财务管理中心会计岗位(1人)
1.身体健康,热爱财务工作,无任何政治污点,能吃苦耐劳;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
3.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中级职称优先;
4.能熟练操作电脑及用友财务软件;
5.有高校或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经验优先;
二、艺术教育中心教师(2人)
(一)任职条件:
1.学历:具有艺术类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后出生);
3.专业要求: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音乐表演(器乐:民乐.管弦);
4.有相关教学经验.曾担任相关社会艺术团体主要演员者优先;
5.能够独立表演和编排艺术作品,在专业相关领域有一定影响力,创作的艺术作品获得省级以上奖项者优先;
6.有较强的责任心,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二)岗位职责:
1.承担公共艺术教育课程和大学生艺术团教学实践课程的教学任务;
2.协同组织全校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3.承担艺术教育科研任务和学术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撰写论文和课题的申报;
4.协助开展艺术教育学术活动和教学研究活动;
5.协助组织全校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的策划和实施,深入基层.培养骨干.指导排练节目;
6.配合中心组织开展社会音乐培训;
7.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通识教育工作组主管岗(1人)
(一)岗位职责
1.按照教务管理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要求,制订通识教育工作组的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通识教育工作组日常的工作安排与落实。
2.按照中心年度工作计划和要求,负责通识教育工作规章制度的调研和规章制度的修订、制订工作。
3.负责全校通识课程教学任务的审核和下达工作,监督、指导、检查各二级院通识课程教学任务的执行情况。
4.负责全校通识课程日常教学调度工作及教室(包括多媒体教室、微机室)调用、调课、停课和教师请假等工作。
5.负责日常及各类通识课程教学检查工作,确保全校良好的通识课程教学秩序。
6.负责全校公共选修课、网络课程等的开课、组织学生报名、教学管理及成绩归档工作。
7.指导工作人员做好通识课程专兼职教师的选聘、考核等工作;配合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做好教师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工作人员做好通识课程成绩管理、和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工作。
9.负责指导工作人员查处通识课程相关教学事故。
10.负责指导工作人员做好通识课程教材学期使用计划、教材预订及外购计划的制定工作。
11.负责指导工作人员做好通识课程教材建设工作。
12.负责监督本组人员及二级学院做好通识课程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
13.监督指导本组干部及相关二级院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做好通识课程教学运行管理工作、教材管理及有关教师管理工作。
14.负责撰写本组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15.带领、督促本组工作人员,积极配合、协助、支持其他组的工作。
1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有3年以上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中级职称以上。
四、通识教育工作组干事岗(1人)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协助通识教育工作组组长做好日常通识课程教务管理工作。及时做好通识课程教学任务审查和下达工作。
2.负责协调二级学院准确、按时编排通识课程课表,做好日常教学调度、及时解决通识课程教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详细记录。
3.配合主管做好全校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网络课程等的开课、组织学生报名、教学管理及成绩归档工作。
4.协助主管做好各类通识课程教学检查工作。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督促二级学院做好自查,并对全校检查情况进行汇总。
5.负责检查和处理通识课程课堂教学事故。
6.负责汇总每学期通识课程任课教师的基本情况。
7.负责协助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做好年终通识课程教师考核工作。
8.负责建立并完善通识课程专兼职教师档案。
9.负责每学期课表、教师情况表等各种文件、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10.积极配合主管、协助、支持其他组员做好中心相关工作。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有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招聘办法
请于2017年9月28日-10月15日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发送至西安培华学院人力资源中心邮箱。邮件主题按照“应聘岗位-姓名-学历-专业-毕业学校-高校人才网”填写。
六、相关待遇及其他事宜
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85680069
联系人:田老师、韩老师
邮箱:peihuahr@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