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以及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保山市教育局、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做好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保组通〔2012〕5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现将隆阳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资格复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取到最后一名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具体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7月26日(共1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隆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金山路)。
四、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近期彩色免冠5分照片1张、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薄、涉及加分的证明材料(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或相关证明等)、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派出所)出具的政审表(政审表样式附后)。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需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参加大学生村官选聘考试的证明材料。
五、注意事项
(一)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于7月25日前区委组织部提交书面放弃申请(传真:0875—2122632)。
(二)在资格复审过程中,考生本人必须严格按照区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逾期逾时则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附:1.《隆阳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隆阳区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23日
隆阳区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考试资格复审
人员名单
何泽玲 杨焱涵 辉政香 郭 姣 孟 明 邵韦萍
马文卿 蒋白云 杨黎艳 王文杰 董玲玲 张 慧
李 梅 彭翠松 杨加优 肖 月 刘 左 张 娅
马继萍 李茜茜 段玉珠 苏明红 马志伟 何明泽
李金梅 王斌斌 杨璧媛 赵虹波 罗刚飞 张丽华
王丽梅 宋 杰 徐吉威 朱雨亭 杨 波 李明辉
字艳珊 翟永斌 余双会 赵亚婷 吴 颖 戴云峰
陈建孜 蒋圆圆 杨敏艳 杨 欢 翟旭明 张潇云
施利潇 段毕云 李 微 姜雪丽 郭晓孟 苏亚娟
王庆雪 李 远 赵志莲 钟华珍 祁治院 聂正坤
陈 蓉 杨杉杉 王春平 王 琨 杨 瑶 艾翠莲
王 娟 黄 琪 李金河 禹建梅 欧 冕 顾倩雯
郑水维 董丽建 张甜甜 王升明 段洪梅 郭永记
刘颖洁 蔺 龙 魏义丽 杨昆燕 番成砖 王正尧
皇明月 李文明 王薇波 罗樱花 李钰敏 李丽君
苏琦晨 苏婵娟 杨婷婷 孟 霞 段红明 陶文梅
方 媛 黄文海 祁边兰 刘青芝 朱启祯 李 飞
鲁云刚 王娇娇 蒋锦雯 宋记明 辛丽娟 王俊芳
许江微 翟杨光 刘春丽 尹 译 王宝霞 胡朝芹
孙华玲 李 毅 刘珊珊 吴 丹 罗中元 杨丽娟
张婷婷 雷坷松 马增晓 晋崇艳 张艳梅 陈 静
段晓斌 沈体鑫 李 梅 段经玲 白继凤 段如莲
何正丽 白 婧 朱定文 聂 磊 王 霞 张春涛
顾 寅 罗天琪 阳 影 梁秀丽 李继红 史玉莲
张 奕 严 静 杜红斌 赵志刚 柏春美 陶文兰
刘德武 甫莹玉 乔 纳 陶 韬 李 凯 陈如强
王丽娟 肖 娟 赵 伟 付光昌 张露丹 李春芙
赵建敏 陈 晨 车志波 姜娇娇 杨丽娟 杨雪源
王 静 刘丹梅 董晓苹 郭彩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