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关于做好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743号)的有关规定和报考我厅职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现将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通告如下:
一、确定面试资格人选的原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规定,我厅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4∶1的比例,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按以上原则,进入我厅职位面试资格审查人选4名,笔试最低分为65.5分。
二、资格审查的要求
(一)考生必须于2017年10月16日18:00前,提供如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章)。
5.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 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2015、2016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章)。
8.2014年录用的乡镇机关公务员,属选调生的,提供选调生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提供材料单位章)。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二)考生须把上述材料扫描发至我厅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邮箱(gxjsgczlaqjdzz@163.com)或寄送至广西南宁市北际路1号科研楼13楼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办公室,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或送达上述资格审查材料,材料发送或寄送后请与我厅联系人确认。
(三)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同一职位计划录用人数4∶1的比例,从报考人员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四)考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提供上述资格审查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五)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厅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开遴选公务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北际路1号科研楼13楼广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办公室,邮编:530005。
联系人:林彬,联系电话:0771—5861637。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