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2〕32号)精神,现将威信县25个职位的51名考察对象名单及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名单(共51名)
何信初 秦 琳 胡 珺 王富游 王宇凌 宗 艳
牟 艳 卓家茂 王宗英 吴学志 刘 杰 胡晓娟
赵坤华 李贵森 倪 伟 谢太波 刘 翼 陶腊梅
杨 敏 柳 烈 张启玲 杨章松 张 琳 高雁鹏
张 强 张 仟 杨 箫 郑 云 陈科阳 刘 爽
赵苑茜 周绍军 付科远 李 勇 陈 艳 左有萍
陈飞虎 艾 敏 胡 华 陈 皓 李 婷 史 瑛
陈永琼 田龙标 范 勇 何 超 李世虹 陶 昀
杨敏朝 罗晓琴 胡光照
二、考察时间
2012年7月20日至7月30日。
三、考察内容
考察主要围绕考察对象的理想信念、政治素养、道德品质和学习实践能力等基本素质进行。特别要了解考察对象对大学生村官工作的认识水平、心理预期、思想准备以及将来出路打算等情况。
四、考察方法
考察工作由威信县大学生村官选聘办公室组织,根据岗位需要,主要采取资格复审、组织面谈、量化打分、查阅档案、考察了解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五、考察程序
1、资格复审。
时间:2012年7月23日至7月25日。
地点:中共威信县委组织部组织股(联系人:刘道宇;联系电话:0870—6126371,手机:13408857839)。
复审内容:考生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党员证明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户口薄等。
考生应提供的材料:①身份证、毕业证(工作证)、户口薄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复印件2份。②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7张。③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预备党员)的考生,需提供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①资格复审过程中,凡有关材料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不符或缺少相关材料者,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考察资格。②考察对象在考察期间须保持电话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③若考生不愿接受考察,须向威信县大学生村官选聘办公室提交自愿放弃考察的书面申请。
2、面试考察。(1)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2) 通过资格复审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数比例为2∶1,当进入面试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职位计划数的,按实际进入面试的人员开展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60%+面试成绩×40%。
4、函调了解。考察组根据需要,向有关单位及部门了解情况、征求意见。
5、确定拟聘用人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按以下办法确定拟聘用人选:(1)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如综合成绩排名在前的自动放弃被选聘资格,则在已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聘用。(2)如出现最后一名综合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面谈等考察方法确定拟聘用人员。
6、提出初步人选。2012年8月5日前。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人选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六、工作监督
为了体现考察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此次考察工作进行监督。县委组织部举报电话:12380。
威信县大学生村官选聘办公室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