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国资委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发布2017年自治区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的公告》,我委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4:1的比例和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规定,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出现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按照上述原则,确定黄铮等27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
二、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的材料
(一)时间:2017年10月20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2017年10月13日前已进行面试资格现场审查的考生无需再进行审查)。
(二)地点:南宁市桃源路3号自治区国资委1512办公室。
(三)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和学位证;
2.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2015和2016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须加盖“与原件相符”章;
3.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4.报考职位三所要求的现在国资、财政、税务、发改、工信、金融或审计部门工作2年以上的证明材料,职位四所要求的会计从业资格证或在现岗位从事审计工作2年以上证明材料。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上述有关证件和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审查。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将按规定,取消面试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面试于2017年10月21日(星期六)上午8:00开始,面试侯考室在自治区国资委1317会议室(南宁市桃源路3号),请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五、成绩公布
(一)考生面试成绩在本考场同组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二)面试结束后,我委依据总成绩,即:笔试合格成绩0%+面试成绩10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考察人选与遴选职位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在2017年10月21日上午8:0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提交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行核验,确认无误后进行面试抽签,按抽签号参加面试。凡未在8:30前到达面试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二)考生面试过程中不准透露本人姓名、工作单位等相关个人信息,违者按作弊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三)面试不收任何费用。考生交通及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未尽事宜,请向自治区国资委人事处咨询,联系人及电话:李洋,0771-589108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