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通知》(云组通〔2012〕32号)文件精神及省市相关要求,现将巧家县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1、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6:00。
2、资格复审地点:巧家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大院里面一楼)。
二、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公安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有其中1样即可),交复印件1份。
2、毕业证或毕业学校证明原件,交复印件1份。
3、党组织关系证明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学籍档案。
5、今年毕业的考生需要提交学校毕业鉴定或就业推荐表;往年毕业的考生需要提交毕业以来工作生活所在地村(社区)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派出所出具的是否存在违法行为证明,计生部门出具的是否存在违反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6、选聘到村任职的自我认识材料。内容包括高校毕业生对选聘到村任职的认识理解、思想准备、将来打算等,字数控制在1000至1500字。
(注:在规定时间内未到现场参加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若不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向巧家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交“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书”。)
联系电话:0870—7120091
传真:0870—7121667
巧家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