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玉溪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下达中小学音体美教师专项编制及使用计划的通知》(玉编办[2012]60号)和易门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易机编〔2012〕14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现将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2年易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人。其中:小学教师25人,中小学英语教师5人,音乐教师3人,体育教师3人,美术教师4人。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 具有易门县户籍;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教师资格证;
(四)到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报到未就业的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的应为相应专业的毕业生)。
(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六)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七)身体健康、心智健全,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
(八)历年教师招考被聘用不服从安排者不得报考。
三、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2年7月30日—8月1日,上午 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象山路16号)。联系电话:4967669。
3、报名办法:按招聘所设岗位分岗位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须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交近期彩色五分照片3张,交笔试报名考务费100元,若进入专业技能测试者另交测试考务费50元。
4、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监察局共同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5、报名人员应于2012年8月7日到易门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及聘用办法
按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应达到3:1才能开考。若某招聘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的比例达不到3:1,则招聘岗位数按3:1依次递减,所减少的招聘岗位数并入小学教师岗位进行招聘。
考试分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实行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
1、笔试:满分100分,按60%记入考试总分。对2011—2012学年在岗的顶岗代课人员(向县教育局提交过《易门县一年制顶岗代课教师申请书》,并按安排岗位在岗至学年结束的),在笔试成绩按60%折算后加2分。
(1)笔试内容: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为语文、数学专业知识;报考中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为相对应的英语专业知识;报考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为相对应的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2012年8月9日上午8:30——10: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及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名单于2012年8月10日在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5)笔试成绩公布后,若对成绩有疑问的,应于公布的次日提出书面查分申请,按高考查分办法,过期不予办理。
2、专业技能测试: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的1:2确定测试人员。若各岗位出现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测试。测试满分100分,按40%记入总分,成绩于当天公布。
(1)测试内容:报考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的考查100米跑、立定跳远和篮球等基本技能;报考其它岗位的考查教师基本功、说课,说课内容依据岗位分别确定。
(2)测试时间:小学教师、中小学英语教师岗位于2012年8月14日上午8:00;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于2012年8月15日上午8:00。
(3)测试地点:见准考证。
3、拟聘人员的确定:根据所设招聘岗位,按笔试(含加分)、专业技能测试合成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人员。若出现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者,依据笔试成绩(含加分)高者确定。
4、体检:由县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
(1)体检标准:参照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体检时间:2012年8月17日上午8:00。
5、政审:拟聘用人员提交公安部门进行政审。
6、拟聘用人员在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若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聘用不服从安排的,所缺岗位人员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7、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报考人员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8、聘用及管理:所招考人员实行聘用管理,进行人事代理,工资和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六、招聘教师工作在易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在县人大、政协、监察局、保密局等部门的直接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七、未尽事宜由易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易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易门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