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中心将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龙岗区职业培训学校临聘人员(本次招聘的临聘人员属“以事定费”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人员14名。详见《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公开招聘龙岗区职业培训学校临聘人员(“以事定费”人员)招聘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年龄18周岁以上;
(二)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符合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年龄时间及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10月31日。
(六)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考申请:
1、触犯刑法,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原则、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两种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流程笔试、面试由深圳市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有限公司负责组织落实。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日-3日(9:00-12:00,14:00-18:00)三天;
报名地点:深圳市人才流动中心有限公司(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1楼人事考试窗口),报考咨询电话:0755-28949217;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者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者须本人到场。
考生报名、接受资格初审应提供以下材料:
1、《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公开招聘龙岗区职业培训学校临聘人员(“以事定费”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可后补)。报名人员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指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须与职位要求一致。具体请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高职高专、本科以及研究生专业目录,职位表中要求的全日制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可后补);
5、《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或《计划生育证明》(可后补)(附件3,需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和街道计生办盖章);
6、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
7、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证明。
(二)笔试
笔试总分为100分。依笔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各职位根据招考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3倍的将不进行笔试,所有报名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龙岗政府在线公告。
(三)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笔试、面试成绩按4:6计算考试总成绩。各职位依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对于没有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职位,依面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该职位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龙岗区政府网公告。
(四)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进行等额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积分入户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五、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合格者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有关说明
(一)首份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合格者将正式聘用。
(二)工资福利待遇按龙岗区职业培训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原则上按岗位要求最低条件所对应的标准确定。
(三)上班地点由龙岗区职业培训学校安排。
(四)如报名时提供虚假资料,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
1.《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公开招聘龙岗区职业培训学校临聘人员(“以事定费”人员)招聘职位表》
2.《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公开招聘龙岗区职业培训学校临聘人员(“以事定费”人员)报名表》
龙岗区职业训练中心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