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普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发布。现将面试对象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2017年普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普人社公[2017]10号)规定,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依笔试综合总分高低顺序,按面试人数与各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定于2017年10月29日上午在普宁市城东中学进行。
三、面试对象应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于2017年10月29日上午8时30分前到面试地点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凡无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所带证件与持证人身份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中 共 普 宁 市 委 组 织 部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