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梧州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遴选参公单位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公布2017年梧州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的通知》规定,我局按照面试人选与遴选职位名额3:1的比例和2017年梧州市直属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不低于60分,从同一职位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入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实有人数面试。按上述原则,王晓明等1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1.面试资格审核时间:2017年11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面试资格审核地点:梧州市司法局四楼政治部(梧州市新兴一路胜隆里18号),可乘坐2、3、12、18、20、22、26、29、33、41、46、49路公交车至新兴车站下车。
(三)面试资格审核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学历学位证;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工作人员登记表(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模版见附件2);
6.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模版见附件3);
7.年度考核登记表(卡)(经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8.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前一个星期内,须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扫描发至我局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wzsfjzzb@163.com),复印件寄送或传真我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传真号码:0774-3832003)。面试前1天,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梧州市司法局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按规定取消报考者的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梧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四)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
1.面试时间: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15:00开始面试。
2.面试候考室:梧州市司法局一楼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科办公室(梧州市新兴一路胜隆里18号),可乘坐2、3、12、18、20、22、26、29、33、41、46、49路公交车至新兴车站下车。
3.面试要求:11月4日14:30,面试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面试候考室签到: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报名登记表;
(3)笔试准考证。
(四)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
二、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签到,经核验相关材料相符后方可参加面试。
(二)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在11月4日14:30前到达候考室签到。凡在14:30前未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处理。
(四)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三、其他
(一)考察
面试结束当日,依据笔试、面试成绩及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考生需跟班学习10天。
考察时间:2017年11月20日前。
(二)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和岗位匹配度,择优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比例为1:1。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考生体检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约350元。参加体检的考生需交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报到:
体检时间:2017年12月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报到地点:体检人员请在梧州市司法局一楼报到。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莫晓斐,0774-3848957。
附件:
1.梧州市司法局2017年公开遴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梧州市司法局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