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河南工业技师学院2017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13名。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学院简介
河南工业技师学院始建于1954年,隶属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位于郑州市中心城区,是河南省技师培训定点单位、我省首批试办技师学制教育班的技师学院、国家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全国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性实训基地,是一所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国家级重点职业院校。学院始终坚持育人为本,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能型人才,赢得了广泛的社会声誉,并荣获“省级文明单位”、“河南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先进单位”、“全国平安和谐校园”等称号。
二、招聘对象
详见《2017年河南工业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2)。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身体条件;
5.年龄及所学专业、学历符合应聘职位的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接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不良信用纪录的;
5.其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本次招聘信息在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yrc.com.cn)发布。网上报名日期2017年11月3日至11月12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和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下载、填写《2017年河南工业技师学院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并发送指定邮箱(hngyjsxyzp@126.com)。
2.资格审查。我院资格审查采取初审和现场复审的形式,凡通过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到我院进行现场复审和资格确认。现场复审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含专科、本科、硕士)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我院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随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考试分为笔试、试讲、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所需的基础专业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是否具备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学院网站公布。笔试结束后,若发现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不足3人,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2.试讲、面试。试讲和面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统一指导下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员。试讲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讲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公布;试讲和面试成绩在整场试讲、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并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面试当天若相关岗位只有1人到场,取消该岗位招聘。若相关岗位有2人(含)以上到场,面试继续进行,成绩有效,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
3.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讲及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在面试、试讲结束后1周内在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考试总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拟聘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按相应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体检出现不合格者,由学院决定是否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工作能力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按招聘程序,报省人社厅人事处审核备案,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上报拟聘用人员公示时,拟聘用人员需要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聘用及待遇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相关手续。在受聘期间待遇按学院规定,参照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人事、教务、纪检等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对本单位考试、考核及聘用的过程进行监督,对群众的检举和申诉控告进行查处。
咨询电话: 河南工业技师学院人事处 0371-67682886;
监督电话: 河南工业技师学院纪检监察室0371-61313586。
河南工业技师学院
2017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