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事业﹝2016﹞4号)规定,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 2017年我院拟面向社会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10名。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学院简介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普通类高等职业学校,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祥云路1号。学院的主要教育形式为专科层次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同时开展适应社会需要的其他类型非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目前,学院设有粮食工程、机电工程、信息工程、财务会计、贸易经济、艺术设计、应用外语、基础部等8个教学单位,开设有粮食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电子商务、建筑室内设计、空中乘务等33个专业(方向),成为以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科为主体,工、理、经、管、文、艺等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高等职业学校。学院被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评为“河南省最具影响力的十佳职业学院”,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河南省职业学校职业指导与就业服务示范单位”、“河南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特色高职院校建设”项目学校,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被国家粮食局授予“全国粮食行业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得河南省教育厅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级。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
二、公开招聘工作组织领导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院长为组长,分管副院长、纪委书记为副组长,人力资源处、教学管理处、学生工作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院办公室、纪委办公室(监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人力资源处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考试(笔试、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二)笔试面试、优中选优原则;
(三)全面考察、注重实绩原则;
(四)严格程序、依法办事原则;
(五)严明纪律、监督有效原则。
四、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10名,有关要求详见《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学院《章程》及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师德;
4. 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 全日制本科生及以上学历;
6. 全日制本科生年龄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
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 身心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实施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河南省粮食局审核同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a.hrss.gov.cn)、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www.hngm.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20日9:00至11月28日17:00。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17年 11月24日9:00至11月28日17:00,登录郑州市人事考试网(www.zzrsks.com.cn),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选择“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电子照片(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照片宽高比例约为1.3:1.6,大小为130×160像素,字节小于30kb,照片清晰,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报名申请被接受后,将向报考人员反馈1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2.报考资格初审。2017年11月25日9:00至2017年11月29日17:00为资格初审时间。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应当属实、准确、完整、有效。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向考生告知考试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相关内容,在准考证上载明,同时通过学院网站公布。
3.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于2017年11月26日9:00至11月30日17:00前登录郑州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7年11月26日9:00至2017年12月1日17:00,通过原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17年 12月5日9:00至12月6日17:00,登录郑州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三)考试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职辅导员)考试(笔试、面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粮食局指导监督下,由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组织实施。
1.笔试
考试时间:2017年12月9日,详细时间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考点参加统一考试。
笔试由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与专职辅导员岗位相关的知识,主要考察报考者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素质。
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权重为50%。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可在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查询。笔试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未达到1:3比例时,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变动情况将及时在学院网站公布。
2.面试
根据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和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并通知应试人员。复审时,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试人员填报报名表的信息及相关材料,对应试人员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等原件进行核对。在职应试人员须提供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逾期不参加复审或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将从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发放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等,经核验后方可参加面试。逾期未到的,视为自愿放弃。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未超过1:1的,组织现有的应试人员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如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仪表仪态等。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50%。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发布面试成绩及排名。
3.公示笔试和面试结果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所有应试者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聘用。
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中共党员优先;同为中共党员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报经学院党委会议审定后,通过学院网站、公示栏等媒体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出现缺额时,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和注意事项由学院人力资源处提前告知体检对象。
体检结果在体检结束后及时告知体检人员。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五)拟聘用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待遇、要求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与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在受聘期间待遇按国家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及学院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招聘专职辅导员岗位的,六年内不得转任其他岗位。
八、纪律与监督
学院纪委负责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违反纪律规定的,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第八章的相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河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人力资源处 0371-60987693
监督电话:
河南省粮食局人事教育处 0371-65683965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0371-69690394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