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人社发〔2014〕32号)文件要求,经批准恩施市环保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恩施市环境保护局公益性岗位3人。
二、招聘条件
(一)男女不限,年龄35周岁以下,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恩施市,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或失业一年以上大专文凭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三、招聘流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11月20日—11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二)报名地点: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市民之家6楼613办公室。
(三)联系电话:0718-8245082,联系人:陈红。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聘资格。
五、考试时间:2017年11月27日上午9:00-11:00。
六、录用:恩施市环保局依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七、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并按月兑现相关补贴。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年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合同终止。
(三)聘用后每年按照《恩施市环保局聘用人员考评细则》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恩施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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