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泸州市委党校是泸州市培训党员领导干部和理论干部的主阵地。为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 解决我校主业主课紧缺性专业人才,我校计划于2017年11月直接考核招聘1名教师。
一、招聘原则
1、党管干部、集体决策原则;
2、德才兼备、人岗相适原则;
3、依法依规、严格程序原则;
4、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
二、招聘人数
招聘人数:1人
三、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的干部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廉洁自律。
2.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岗敬业;团结协作意识强;具有所报职位所需的知识水平和教研能力;具有较强的讲课和科研能力,能够胜任市级党校教师职责。
3.身体健康。
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或取消录用资格。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 其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
(二)报考资格
哲学类、经济类专业全国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阶段所学专业相同,年龄32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后出生), 有5年以上教学经历,中共党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核
1.个人报名。 公告7个工作日,2017年11月28——12月6日。(报名表、业绩(成果)登记表,在网上下载,报名表双面打印)。报名时考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科研成果、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上述材料均带上原件和复印件1份;填写完整的纸质报名表1份。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7年12月4日——12月6日,地点: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
3.条件资格审查:泸州市委党校负责。
4. 我校组成考核组进行考核,择优录取。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确定拟聘人选、公示和审批聘用
1.考察。泸州市委党校党委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研究确定考察对象。校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全面考察。
2.体检。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由泸州市委党校组织进行。
3.确定拟聘人选。泸州市委党校党委根据考生的考核和体检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
4.聘用前公示。在刊登公告的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5.上报审批,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通知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
六、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纪律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下一个环节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教师工作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执行回避制度;不准弄虚作假,搞私下打招呼等非组织活动。
招聘教师工作接受党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干部、群众对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党组织或者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检举、申诉。对存在违纪行为的, 将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本公告由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泸州市委党校组织人事科0830—3317529
唐老师:18982770232
中共泸州市委党校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