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通州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职位:劳务派遣人员
(二)招聘数量:2名
(三)职位要求: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和违纪记录;
2.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办事公道,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组织安排;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后出生),中共党员或法律专业的优先录用。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办公软件;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限通州户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5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7:00。
2.报名地点:通州区司法局政工科(203室),联系电话:86027819。
3.报名要求:
(1)报名者需本人到现场报名,报名者须持本人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以及其他证明专长的证书(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报名者在报名时,经资格预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
(1)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时事、政治、法律、公文基础、职业道德和计算机知识等的掌握程度。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成绩在中国通州网公布。
面试
(1)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相应职位招聘计划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面试对象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问答形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认知、计划、协调、应变及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设合格线为60分。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0%和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同一职位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相应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职工入职体检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相关文件规定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相关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通州网公示,公示时间7天。
拟聘用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一律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自行终止。因工作需要,当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可续订合同。
拟聘用的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必须在终止原有合同后,方可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合同。
六、管理体制及相关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由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对其实施管理和考核。
工资福利待遇按区政府编外用工相关规定执行。
建立劳务派遣人员招录和替补机制。面试合格但因计划限制未录用人员,进入劳务派遣人员备用数据库,该数据库有效期2年。2年内因人员变动产生岗位缺额的,向区人社局申报补充计划,从劳务派遣人员备用数据库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本公告的相关程序补充。
七、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
本公告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监督电话:86105610;86027868。
南通市通州区司法局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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