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结束,请以下审批通过人员即日起可到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名单附后,含在宣恩县确认的高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
一、领取地点
宣恩县教育局三楼监察室(原现场确认地点)
二、领取时间
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领取时需带的凭证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如申请人无法亲自领取,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持委托书、申请人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代领。
四、领取的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1本,《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须上交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人事档案,遗失无法补办)。
五、联系电话:0718—5820295
温馨提示:领取证书时,请认真核对《教师资格证书》内容及申请表中“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意见”和“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栏目内容是否一致。
名单见附件下载:
教师认证名单.xls
宣恩县教育局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