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面向大鹏新区公开选调2名职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大鹏新区党派和侨务工作服务中心主任1名、大鹏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会福利事务部部长1名,详见《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面向大鹏新区公开选调职员职位表》(见附件1)。
二、选调基本条件
(一)属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在聘岗位经费性质为财政核拨的职员;
(二)思想政治素质良好,坚决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勤奋敬业,廉洁自律;
(三)身体健康,大鹏新区党派和侨务工作服务中心主任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2年11月1日后出生)且为中共正式党员、大鹏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会福利事务部部长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后出生);
(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六)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八)符合职员交流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选调:
(一)正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
(二)正在党纪或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期限内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三)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四)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五)有不符合职位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调程序
本次选调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组织选调考试、确定考察人选并组织考察、确定选调人选、办理调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大鹏新区政府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12月15日止。现场报名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为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1222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林先生,28333050。
(三)报名提交材料
(1)选调职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职员聘任审批(备案)表、职员登记表或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通知卡复印件;
(3)现任职务任免审批表(或任职文件)复印件;
(4)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5)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对照本次选调基本条件及职位有关要求进行审查。
(五)组织选调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实行百分制,笔试、面试权重为4:6)的方式进行。若该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少于选调名额的3倍(含3倍),则该职位所有报名者均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报名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题目为主观题。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大鹏新区政府网站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一周后在大鹏新区政府网站公布,笔试合格线定为60分,笔试分数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入围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选调名额与入围面试人选比例达不到1:3的,则全部笔试合格人选进入面试。
2.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
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总成绩发布
总成绩及考察公告在大鹏新区政府网站上发布。
(六)确定考察对象并组织考察
由我局根据考试成绩及报考岗位情况综合确定考察对象,并开展考察工作。
(七)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经我局研究确定选调人选。
(八)办理调动
经我局研究确定选调人选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职员交流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此公告由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负责解释。
(二)考试、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深圳市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