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和我市环保事业发展需要,经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江阴市环保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限江阴市户籍。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至35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
7、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含普通高校、自学考试、成人高校、电大等,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 军队服役期间取得的军队院校学历,不含党校)。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相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 12月 11日-12 月 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江阴市锡澄路166号401室。
三、报名时提交材料
1、本人近期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2、《江阴市环保局招聘合同工报名登记表》;
3、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应聘资格。
四、考试
报考人员应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见网上公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考试仅笔试,笔试满分100分,合格线50分,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五、体检及考察
根据成绩,对笔试合格的考生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笔试成绩同分,则进行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统一组织考察,根据考察情况作出是否聘用决定。
六、公示及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阴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和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录用人员待遇按照江阴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标准实行。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按“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电话:86008021(市环保局政务督查室)。
八、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成绩公布、相关通知等均将在江阴市环境保护局网站(http://www.jiangyin.gov.cn/hbj/)上公布,请考生登陆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86008037、86008038(江阴市环保局组织人事科)
江阴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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