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站人员及协助居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二批)》。
二、招聘方式【职位表】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成绩公示、体检和政审、拟聘人员公示等环节,由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实施招聘。
具体招聘流程详见《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站人员及协助居委会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无纹身。
4.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6.年龄符合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7.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二批)》(详见报名网站)。
四、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按照市、区相关规定执行。
五、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由所在街道聘用,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新招聘人员试用期1年。协助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需按照街道工作安排参加基层组织换届选举。
报名人员登陆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查询《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站人员及协助居委会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考试参考资料由天津市社会工作协会(韩江道与九华山路口,电话:88360431)提供。除此之外,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详见招聘计划表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