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站人员及协助居委会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二批)》。
二、招聘方式
本次向社会公开招聘,按照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成绩公示、体检和政审、拟聘人员公示等环节,由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委托天津市北方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实施招聘。
具体招聘流程详见《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第二批社区工作站人员及协助居委会工作人员报考须知》。
三、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强的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无纹身。
4.品行端正,热爱社区工作。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和相关业务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社会动员能力。
6.年龄符合岗位要求。40周岁以下(1976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7.具体条件详见《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2017年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二批)》(详见报名网站)。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