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和满足我县公务用车服务平台所需司机,确保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工作的正常运行,为公务出行提供保障,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岗位为驾驶员岗位,共计招聘人员40名。其中:客车驾驶员岗位2名,小车驾驶员岗位38名。
二、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无治安刑事前科,无参加邪教组织;
2、有熟练的驾驶技术,无酒驾、毒驾记录,无重大交通安全事故记录,无严重违章处分记录;
3、男性,非公职人员,通榆县户籍(户籍以公告发布之日为准),年龄在20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1年12月18日至1997年12月18日期间出生);
4、报考客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a1以上驾驶证,报考小车驾驶员岗位需持有c1以上驾驶证;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大学生优先。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7年12月19日—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户口簿、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6个月内2寸彩色免冠照2张。现场填写报名表。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大学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及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资格审查:县人社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会同公安交警等部门按照招聘条件和报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统一发放准考证,按期参加考试。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及实际操作成绩均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实际操作成绩占总成绩的80%,不设及格分数线。
1、考试时间:以准考证规定时间为准。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包括仪表举止、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
3、实际操作考试:测试汽车驾驶技能。
五、体检
按照考生报考岗位及总成绩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初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按报考岗位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人员对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按照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七、聘用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被录取的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对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格者与单位签定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聘用期内薪酬待遇参照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标准执行(具体金额由用人单位确定)。用人单位负责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从本人工资中扣出,单位承担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榆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