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办发〔2013〕135号)及《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等有关规定,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经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录雷阳、韦慧梅2名同志(详见附件),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17年12月20日—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7年12月28日前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反映到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江南区明阳工业区明阳大道19号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或纪检监察室);邮编:530226,联系电话:0771—4213055(学院人事处)、0771—4213479、4212483(学院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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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