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2012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的有关要求,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了82名考生进入体检。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何泽玲 郭 姣 辉政香 蒋白云 杨焱涵 马文卿 杨黎艳 邵韦萍
王文杰 董玲玲 刘 左 何明泽 马志伟 肖 月 张 慧 孟 明
李 梅 蒋圆圆 彭翠松 李金梅 杨璧媛 郭晓孟 赵虹波 李茜茜
徐吉威 赵亚婷 苏明红 王斌斌 戴云峰 陈建孜 马继萍 杨加优
宋 杰 段玉珠 李明辉 字艳珊 罗刚飞 杨 波 余双会 翟旭明
杨 欢 施利潇 王春平 艾翠莲 王庆雪 赵志莲 苏亚娟 段毕云
祁治院 李 微 张潇云 陈 蓉 李金河 李文明 聂正坤 蔺 龙
郑水维 杨杉杉 王 琨 李 远 孟 霞 段洪梅 顾倩雯 皇明月
王薇波 番成砖 朱启祯 钟华珍 郭永记 蒋锦雯 刘颖洁 王娇娇
禹建梅 黄 琪 翟杨光 王 娟 董丽建 刘青芝 苏琦晨 李丽君
李 毅 罗樱花
二、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12年8月3日(星期五)上午7:40以前到中共隆阳区委大院(同仁街33号,市政府斜对面)集中,统一乘车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三、体检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发现他人代替体检,取消选聘资格;
(二)每人携带一张近期五分照,并向医疗机构缴纳190元(含早餐)体检费用;
(三)体检前3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禁食早餐、务必空腹。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选聘大学生村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进入体检名单的考生,若放弃选聘资格,请于2012年8月2日上午11:30前将放弃申请交隆阳区委组织部干部二股,联系电话:0875-2131736。外地考生可通过发传真的方式将放弃申请传真至区委组织部办公室,电话:0875-2122632。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
(三)考生因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考察合格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四)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隆阳区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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