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配齐配强高等学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的有关要求,我厅组织所属11所高等学校公开选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1所高校公开选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16人(详见附表)。
二、选聘条件
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和要求,选聘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专职辅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政治上可靠。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同等条件下优先。
(二)工作责任心强,会讲维吾尔语和国家通用语言(普通话),善于沟通管理。
(三)40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备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新疆籍少数民族。
各岗位的选聘条件由各高校在上述基本条件基础上具体细化,详见各高校选聘公告(网址链接附后)。
三、选聘方式
(一)统一赴新疆现场选聘
2017年12月27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00-18:00),我厅将统一组织11所高校在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新医路102号)文史楼1楼现场报名选聘。
(二)面向全国公开选聘
各高校自主面向全国公开选聘,具体报名方式详见高校选聘公告。
四、选聘报名
有意向报考者,可于2017年12月27日到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文史楼1楼现场报名,也可按高校选聘公告的方式报名。
五、其他事项
各选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要求及相关待遇详见各高校选聘公告。
四川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