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暂行办法》(院政发[2012]24号)和《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项目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院政发[2014]106号)的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招聘科研助理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二、招聘程序
1.考生报名 报名时间:每周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报名地点:齐齐哈尔医学院图书行政楼1610办公室。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和个人简历,原件审核后返还本人,复印件科研处留存。
3.面试时间地点 报名现场通知
4.面试考核 由科研处组成以项目组负责人为主的考核小组,负责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情况、业务知识及科研能力,根据科研项目的需要择优录取。
5.人员聘用 科研处将通过考核人员名单及应聘材料复印件报人事处备案,人事处办理相应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科研助理相关待遇按人事代理执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符合要求,按照《齐齐哈尔医学院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补充规定和《齐齐哈尔医学院科研项目科研助理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计划长期有效
联系人:陈刚 联系电话:0452-2663701
人事处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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