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考办《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的通知》(会考〔2012〕7号)、《关于调整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2〕15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2009〕12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后考务日程安排
(一)开展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
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初级资格两个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试题将全部采用客观题。同时,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安排,选择部分地区进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无纸化考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另行通知。
(二)2012年度全国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由原定5月12、13日调整至10月27、28日。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10月27日(星期六) | 9:00—11:30 经济法基础(含无纸化考试) | 9:00—11:30 财务管理 |
14:00—16:30 初级会计实务(含无纸化考试) | 14:00—17: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0月28日(星期日) | 9:00—11:30 经济法 |
(三)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考生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http://www.sdkjxxw.cn)或聊城会计信息网(http://www.lckjks.com/kjks/)打印准考证。
(四)2012年10月25日前,将向社会公布考试值班电话,以便考生咨询监督。
二、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日期调整后有关特殊事项处理
对于因考试时间推迟与同期其他国家级考试冲突、怀孕生产(原则掌握在生产前后各60天内)或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可以申请延期至2013年参加考试。2013年参加考试时,免收其2012年已报考科目的报名费和考试费。其中,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已取得的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可延至2013年。
(一)办理程序
有上述情况的考生,应于2012年6月11日至6月30日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聊城会计信息网考生延期考试申请系统,核对、填写《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7月2日至7月27日,须持本人签名的《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一式2份及相关资料,到确认地点(以下简称确认点)现场确认,逾期未申请、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我市确认点地址:聊城市东昌西路119号聊城市财政局1009室,电话:0635-8681098。
(二)延期申请需提供材料
对因考试时间冲突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2012年度同期其他考试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对因怀孕生产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医院出具的预产期证明或其他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对因其他合理原因不能参加2012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考生的审核材料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及其他身份证明材料)、其他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审核确认
确认点收到考生延期考试申请后,应认真核对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延考申请表》审查合格后一份存档,一份交考生留存。事由证明材料审查原件,留存复印件。
申请延期考试且2011年度中级资格考试部分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由确认点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Ahref="HTTP: www.kjzgks.com?>http://www.kjzgks.com)信息服务平台,查询验证考生成绩并打印成绩单一并存档备查。
三、2012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
(一)报考范围、报名条件、考试组织等应符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山东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试行办法》(鲁人社〔2009〕12号)的相关规定。
(二)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复杂财务会计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星期日)8:30-12:00。
(四)报名方式及有关要求
2012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缴费的方式。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于6月15日8:00至6月28日23:59期间,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聊城会计信息网(www.lckjks.com/kjks/)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填写《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经确认点审核后一份存档,一份交考生留存),表格须经单位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考生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
2、现场确认。报考人员于6月18日至6月29日期间,统一到聊城市东昌西路聊城市财政局1009室会计科现场确认。联系电话:0635-8681098。
现场确认审核资料:
(1)《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2份。
(2)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
(5)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6)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符合《关于海外留学回国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免于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通知》(鲁人发〔2006〕7号)、《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7〕19号)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免于职称外语考试审核表》;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须提供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和《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放宽外语成绩要求审核表》。
(7)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原件)。符合《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9号)第六、七条暂不参加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规定的人员,须由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直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人事处出具《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暂不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其中属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须将免考部分科目(模块)审核表、考试科目(模块)的合格证同时上报。
3、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6月30日23:59前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或聊城会计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考务费和教材费。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打印准考证
2012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考生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或聊城会计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其他有关事项
考试收费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1〕217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考试费100元。
任职年限以及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今年我省高级会计师考试首次实行网上报名,我市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考生的政策解答和报考指导工作,现场确认时尽可能为考生提供方便,认真做好考试报名工作。
二○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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