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政府同意、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8)66号文件研究决定,拟向全县公开招录环境保护协办员 15名。
一、招录条件及相关事宜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党纪国法,热爱公 益事业,政审、体检合格,无刑事或治安处罚记录,无吸毒史及 其他不良嗜好,无纹身。
2.丰宁户籍,年龄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3 年 9月 1 日以后出生)、男性。
3.全日制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初步报名时面试合格人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材料
2018 年 9月 28日上午 8:30 至 2018 年 10月10 日下午 5:00(法定假日除外),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三种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 2 寸免冠照片 3 张,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报名。报名咨询电话:5979853、5979830。
报名时由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按相关内容进行初步目测、面试、审核,决定是否准予报名。
三、考录程序
通过笔试录取。
笔试内容:文化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按考试成绩通知政审、体检。
政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录取资格,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录取至额满,遇分数并列情况按学历高低依次优先录取。
四、身份和工资待遇
1.此次招录属政府购买岗位,不执行相关部门编制内工作人员待遇,实行劳务派遣。
2.环境保护协办员工资暂定基础工资 1500 元,绩效工资 300 元。今后按县政府相关管理规定逐年调整工资。
4.环境保护协办员人员经费(含劳务派遣管理费)由县财政资金列支。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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